王業立
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
壹、前言
2005年6月7日,「任務型」國大完成了第七次的修憲。在此次修憲中,立法院已確定自第七屆開始「席次減半」;立委選舉方式改為「單一選區—兩票制」。國人殷切期盼多年的「國會改革」,終於跨出了最重要的一步。然而「國會改革」並不只有選制改革而已,隨著「席次減半」與「單一選區—兩票制」的落實,更有許多配套措施亟待改進,如此我們才有可能期待一個健全的國會運作在台灣出現。
制度的設計,雖然不是國會能夠正常運作的唯一因素,但卻是必要條件。而當我們在探討制度的設計或選擇時,也應儘量拋開一黨、一派短期的政治利益;尤其當政黨輪替在台灣已成為事實,未來在實施「單一選區—兩票制」後,國會中的多數黨究竟是誰也還是未定之天時,我們在討論「國會改革」議題的時候,更應該針對可長可久的制度面多做思考,如此才有可能建立一個全民一致期待的優質國會政治。
基於此,本文試圖從制度層面切入,並採用比較的觀點來探討當前「國會改革」中一個非常關鍵性的議題:委員會制度的改革。
貳、國會中的委員會制度